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总则的菌落计数及报告方法 二维码
发表时间:2019-07-17 11:24 EC专业第三方验货公司提供专业质量服务,验货、验厂、监装异地无差旅。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总则的菌落计数及报告方法
6 菌落计数方法 先用肉眼观察,点数菌落数,然后再用放大5~10倍的放大镜检查,以防遗漏。记下各平皿的菌落数后,求出同一稀释度各平皿生长的平均菌落数。若平皿中有连成片状的菌落或花点样菌落蔓延生长时,该平皿不宜计数。若片状菌落不到平皿中的一半,而其余一半中菌落数分布又很均匀,则可将此半个平皿菌落计数后乘以2,以代表全皿菌落数。
7 菌落计数及报告方法 7.1 首先选取平均菌落数在30~300个之间的平皿,作为菌落总数测定的范围。当只有一个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符合此范围时,即以该平皿菌落数乘其稀释倍数(见表1中例1)。 7.2 若有两个稀释度,其平均菌落数均在30~300个之间,则应求出两菌落总数之比值来决定,若其比值小于或等于2,应报告其平均数,若大于2则报告其中稀释度较低的平皿的菌落数(见表1中例2及例3)。 7.3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大于300个,则应按稀释度最高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(见表1中例4)。 7.4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小于30个,则应按稀释度最低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(见表1例5)。 7.5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不在30~300个之间,其中一个稀释度大于300个,而相邻的另一稀释度小于30个时,则以接近30或300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(见表1中例6)。 7.6 若所有的稀释度均无菌生长,报告数为每g或每mL小于10CFU。 7.7 菌落计数的报告,菌落数在10以内时,按实有数值报告之,大于100时,采用二位有效数字,在二位有效数字后面的数值,应以四舍五入法计算。为了缩短数字后面零的个数,可用10的指数来表示(见表1报告方式栏)。在报告菌落数为“不可计”时,应注明样品的稀释度。
表1 菌落计数结果及报告方式
例一:稀释了100倍就乘上100 164x100=16400
例二: 稀释了100倍菌落总数为295x100 稀释了1000倍菌落总数为46x1000 两菌落总数之比值(1000倍菌落总数作为分子而100倍菌落总数作为分母)为
例三: 稀释了100倍菌落总数为271x100 稀释了1000倍菌落总数为60x1000 两菌落总数之比值(1000倍菌落总数作为分子而100倍菌落总数作为分母)为 稀释了100倍菌落总数为 稀释了100倍的平均菌落数为4650>300 稀释了1000倍的平均菌落数为513>300 按稀释度最高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
例五: 稀释了10倍的平均菌落数为27<30 稀释了100倍的平均菌落数为11<30 稀释了1000倍的平均菌落数为5<30 按稀释度最低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 27x10=270
例六: 稀释了100倍的平均菌落数为305接近300 305x100=305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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